开公司隐名投资潜在投标人劳动合同出资义务资质证明投标邀请书业务发展需要用工自主权招标单位
摘要:编辑同志:我与朋友合伙开公司,在公司成立后,我的名字没有作为股东在工商局登记,但每年都可以分红。现在我要求登记为公司股东,对方不同意,并且说之前我提供的是借款不是股权投资,我的要求可以得到支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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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之声》(CN:44-133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民之声》主要栏目:依法治省、发会会议之窗、理论研究、立法探讨、监督剪影、执法巡视、热点透视、市县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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