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广鹏; 张旭晨新商标法赔偿金额修改主张商标专用权法定赔偿赔偿额标准
摘要:编辑同志:商标法的修改我也有所关注,听说新商标法实行以后提高了赔偿金额的标准。那么如果有人侵犯我的商标专用权,我就可以要求对方最多赔偿300万元吗?广州周先生周先生:我国商标法于2013年修改后,将原商标法规定的法定赔偿额50万元的标准修改为法定赔偿最高额300万元,但这只是对法定赔偿额的修改。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民之声》(CN:44-133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民之声》主要栏目:依法治省、发会会议之窗、理论研究、立法探讨、监督剪影、执法巡视、热点透视、市县人大工作。
部级期刊
人气 308311 评论 20
人气 124514 评论 42
北大期刊
人气 122370 评论 44
人气 120019 评论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