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文静地方性法规公众参与地方权力间接民主立法活动地方立法直接民主地方人大常委利益相关人民意代表
摘要:公众参与在地方性法规中的现实意义地方性法规是地方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的表现形式,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法理上看,由于地方权力机关属于民意代表,他们的立法活动属于间接民主(民意代表在行使立法权时是否以及以何种方式听取民意,是另一个层次的问题);而立法中的"公众参与"属于直接民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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