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计为民公共政治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公职人员依宪治国中央国家机关违宪行为四级保障书立法形式政治承诺
摘要:<正>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自明年起,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公开向宪法宣誓。国家公职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是通行世界的公共政治仪式,自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首开先河,迄今全球193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已有177个确立了该制度,一些国家议会还对此进行了专门立法。在我国,肇始2002年的中央国家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宪法宣誓活动已持续多年;一些地方人大的类似探索时有所闻;去年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纪念日,全国四级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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