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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占用道路的物品致害应由谁赔偿——如何确定赔偿义务人

作者:关海燕赔偿义务人口头协议赔偿责任过错责任人身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村道混合过错民法通则赔偿问

摘要:<正>案情简述A因自建房屋,向B购买红砖,起初双方约定红砖的单价为0.375元/块,后因B称该价钱只能将砖卸在马路边,而A要求B送到宅基地边。双方最终约定A向B购买红砖两万块,红砖的单价为0.395元/块,货物送到A的房屋宅基地边。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后,A一次性向B支付了红砖的货款7900元。数日后,B将第一车红砖交付至A的房屋宅基地边,但因村道狭窄,B自有的货车无法入村,故B将红砖卸在公路边后,让C用手扶拖拉机将红砖运至A的宅基地边。一周后,B再以同样的方式将第二车砖倾倒在马路边,并电话通知C转运,但C没有及时清运。当晚11时,D驾驶无牌两轮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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