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伍健债权转让签字认可自愿选择其他规定强制性规定田先生违反法律律师事务所
摘要:<正>编辑同志: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请问,我作为债权人是否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情况?采用登报的方式通知债务人转让债务是否可行?广州田先生田先生: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了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应当通知债务人,对通知的形式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从避免发生纠纷的角度来看,债权人如能采用书面形式进行通知并由债务人签字认可是最佳形式。但从该规定并结合合同法相关的其他规定来看,通知的形式应当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以书面形式之外的形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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