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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岂能沦为部门利益的“保护伞”

作者:阿计地方立法部门利益物业管理条例专项维修资金房屋预售安徽淮南市更新费管理办法立法法行政许可

摘要:<正>近期,安徽淮南市根据该市2006年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要求所有房产开发企业在售房前必须缴纳每部25万元的"首次电梯更新费",不交钱不发房屋预售许可证。而根据国家和安徽省物业条例及国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包括电梯在内的住宅公共设施更新费用,应从业主购房时缴纳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中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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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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