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电动自行车岂能一禁了之?

作者:易明刚; 邝飙电动自行车立法原意通行权登记制度交通管理不予登记交通执法区别对待城市道路建设乡间公路

摘要:<正> 笔者从今年5月18日的有关新闻了解到,广州市拟从今年8月1日起,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和上路行驶,并于近期就此征求民意,然后将报呈广东省政府批准实施。笔者认为,如果广州市出台全面封杀电动自行车规定,必将引发很大争议,原因有四:一、如此规定不尽情理,也有违立法原意。《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14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实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民之声

《人民之声》(CN:44-133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民之声》主要栏目:依法治省、发会会议之窗、理论研究、立法探讨、监督剪影、执法巡视、热点透视、市县人大工作。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