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仕海; 叶广洪原选举单位原选区阳春市登记制度执法检查代表学习基层人大活动制度一府两院人民群众
摘要:<正> 2005年7月5日,阳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推行代表履行职务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标志着该市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登记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推行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可以说,这是阳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的新创举。深入调研,催生制度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代表受原选区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为了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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