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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箱

物的担保保证责任担保法银行贷款王乙人身损害人身伤害全部损失重大过失开公司

摘要:<正> 编辑同志:张某向银行贷款200万元开公司,银行同意贷款但要求他提供担保。张某和李某最后商定,李某以其一套房子为张某作抵押,同时请我作担保人。后来朋友张某做生意不景气,还不起银行贷款。银行要求李某和我承担责任。据了解,同一笔债务同时存在抵押物和担保人的,应先拍卖抵押物抵债,不够的部分再由担保人偿还。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银行先拍卖李某的抵押物还款,我只负责不足的部分呢?肇庆端州区王乙文王乙文读者:担保法第28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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