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成国春一府两院地方组织法集体性质行使国家权力政府工作报告法定形式
摘要:<正> 人大代表可以通过审议、质询、询问、视察、约见、检查、评议等多种形式对"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实施监督,这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根据法律的规定,完全可以说,人大代表有权对"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实施监督。但是,不可以将人大代表有权监督就视为人大代表拥有了监督权。所谓监督权,是宪法、地方组织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从法律的规定来看,监督权属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这个集体性质的组织,代表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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