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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箱

作者:李如章; 冯亮; 袁峻劳动合同退休年龄财务工作职工退休保险部门人事部门养老保险财务主管国有企业农用地转用审批

摘要:<正> 编辑同志:我是一名国营企业女工,1982年12月起至今从事财务工作;1996年为企业部门的财务主管。今年8月,我曾向单位的人事部门咨询本人的退休年龄,人事部门答复是50岁。我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岗位性质是管理岗位,根据劳动部1985年8月4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本人的退休年龄应是55岁。请问本人应按哪个年龄退休合法?肇庆蔡丽冰蔡丽冰读者:目前在国有企业,女干部年满55岁退休,女工人50岁退休。办理退休的,由所在单位填写《职工退休审批表》,报县级劳动部门审批,由县级社会保险部门核定其养老保险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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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之声

《人民之声》(CN:44-133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民之声》主要栏目:依法治省、发会会议之窗、理论研究、立法探讨、监督剪影、执法巡视、热点透视、市县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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