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根控制机构职业中毒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人紧急救援中心主管人员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救治体系
摘要:<正> (2003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本办法所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指疾病预防控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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