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励; 曹静故意伤害罪介入因素刑事责任死亡结果溺水死亡因果关系伤害行为裁判要旨
摘要:【裁判要旨】行为人殴打醉酒的被害人致其轻伤,脱去其衣裤,使其处于可能溺水、无法得到正常救助的危险状态,致被害人溺水死亡,属于在特定条件下实施伤害行为,成立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害人因意识和行为障碍落水的行为,并非异常的介入因素,不阻断因果关系,行为人应当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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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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