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相龙; 肖毅善意取得域名权构成要件无处分权人受让人法律规定转让裁判
摘要:【裁判要旨】无处分权人将域名转让给受让人,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域名权:(一)受让人受让该域名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域名依照法律规定已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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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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