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佘朝阳产品整体组件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设计内容片材状态对比
摘要:【裁判要旨】对于组件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其组合状态为公知设计时,应考虑其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既涵盖拼装组合状态下的视图内容,也涵盖所有组件所示的片材设计内容。判断被诉侵权设计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不仅需要对比拼接插装后的产品整体外观设计,也需对各组件的形状、数量以及组件是否以片材方式排布、片材的具体排布方式进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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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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