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艳裁判规则商标权他人商标注册人纠纷同类产品不正当竞争组合商标
摘要:【裁判要旨】侵权人将他人分别注册的商标组合使用,因商标注册人对组合使用的商标并不享有商标权,故其不能通过商标法获得保护。但商标注册人已经将该组合商标作为商品的装潢使用,且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故对涉案产品的装潢享有在先权益。侵权人在同类产品上使用与涉案产品特有装潢相似的装潢,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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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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