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国军; 孙宪军龙江银行债权人职务行为债务人最高人民法院借款人信用原则善意相对人利益归属
摘要:【裁判要旨】第三人基于对银行的信赖,收到银行向第三人发送的承诺书后向银行的债务人发放了借款,双方之间的行为符合要约和承诺的法律特征,形成合同关系。银行未按约定履行向其债务人发放贷款义务,对第三人构成违约,应赔偿由此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部级期刊
人气 308064 评论 20
北大期刊
人气 122360 评论 44
人气 88404 评论 25
人气 54107 评论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