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满先进; 胡峻峰土地使用权证合法权益程序合法举证责任宅基地使用权程序性证据异议登记
摘要:【裁判要旨】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怠于举证,并不必然导致败诉的后果。当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了证据,则不能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人民法院对于第三人所提证据的审查力度,应低于对被告举证的审查。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部级期刊
人气 308872 评论 20
北大期刊
人气 122392 评论 44
人气 88469 评论 25
人气 54450 评论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