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佳佳留所服刑上诉权被告人上诉制度
摘要: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留所服刑适用范围作出修改,初衷是缓解看守所羁押压力、强化其中立地位,但实践中却引发超短刑犯上诉量骤增、本地被告人春节前集中上诉等新情况、新问题。对于相关规定,2018年的刑诉法修改并未涉及。笔者通过对Y法院(2012年-2017年)刑事上诉数据的跟踪发现:看守所代为执行的剩余刑期范围发生变动,会造成法院上诉案件数量、构成类型随之改变,大量非必要上诉案件涌入二审程序。故为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切实提高诉讼效率,全面落实二审程序的救济与纠错等价值和功能,鼓励法官行使量刑释明权,公检法协同建立双轨制留所服刑申请制度,或是解决因留所服刑而引发非必要上诉困境的可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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