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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软暴力”的认定

作者:林乔; 王引; 任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软暴力严重暴力犯罪寻衅滋事犯罪活动心理威慑非法利益经济活动

摘要:【裁判要旨】通过聚众造势、威胁、滋扰等违法方式,辅以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较轻微的暴力犯罪活动形成影响力,对被害人进行心理威慑,以达到介入经济活动攫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这种不同于严重暴力犯罪的“软暴力”方式,已成为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较为典型的暴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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