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施鹏鹏人民陪审员制度合议庭二元人民法院组织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创新司法实践法律规定
摘要:一、二元陪审合议庭的产生 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最早规定于人民法院组织法和诉讼法中,但在早期的司法实践中,由于相关法律规定过于粗疏,可操作性不强,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各地法院形同虚设,未引起过多的重视。自2004年起,人民陪审员制度便持续朝纵深方向发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2004年决定》),并于2005年5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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