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爱武夫妻共同债务法律适用名义类型化个人证明责任分配合理认定责任财产
摘要:夫妻共同债务,既包括生活型共同债务,又包括经营性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以自己名义形成的债务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结合证明责任分配来进行合理认定。为了防止举债人配偶因承担共同债务陷入困境,对举债人配偶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财产应当分情况进行限定,以平衡保护债权人与举债人配偶的合法权益。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部级期刊
人气 308866 评论 20
北大期刊
人气 122391 评论 44
人气 88467 评论 25
人气 54446 评论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