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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与他人合伙举债的认定

作者:林前枢; 林勤富夫妻共同债务举债合伙他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主张权利共同生活意思表示

摘要:【裁判要旨】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合伙举债,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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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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