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寇建东滥伐林木罪违法所得合法财产依法取得法律行为行为人所有权裁判
摘要:【裁判要旨】在界定违法所得时,应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的界限,行为人尚未实施违反刑事法律行为即已依法取得的财物不属于违法所得。行为人滥伐林木前已对林木享有所有权的,该林木不应认定为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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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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