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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均无过错的交通事故赔偿

作者:沈明磊无过错责任交通事故赔偿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归责原则赔偿责任责任限额保险公司

摘要:【裁判要旨】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体现的是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在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情况下,应当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基于交强险制度的保障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时,无论机动车一方有无过错,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都应当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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