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莹颖案件受理费民事再审规范适用当事人诉权法律解释方法诉讼收费诉讼费用调控功能
摘要:案件受理费是诉讼费用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引导、调控诉讼行为的功能,案件受理费的收取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诉权的行使。再审案件受理费因具有显著的特殊性,对之规定也应体现出有别于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的差异性。实践中,法院在特定情形下是否应当收取以及如何收取再审案件受理费的问题上,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供操作执行,由此造成适用困境,引发裁量尺度不一之负面效果,严重影响了案件受理费调控功能的有效发挥,动摇了司法公信力。对此,应发挥司法能动性,可采取法律解释方法,结合诉讼收费理念及负担原则,在不突破现行条文规范的前提下,对哪些情形下应当收费,哪些情形下不宜收费;费用由谁负担;当事人不交费法院如何裁判等问题作出处理,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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