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夏新兴业务赔偿责任资金损失被盗设计银行技术犯罪分子违约行为
摘要:【裁判要旨】无卡取现过程中,当犯罪分子破解银行技术盗取存款,如不能证明持卡人存在泄漏银行卡涉密信息等违约行为,则应由发卡行对其产生的资金损失先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对于银行卡合同中所涉新兴业务的约定,银行应予以适当说明和风险提示,具体义务的合理限度范围应结合开通业务的类型、产品性能等综合予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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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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