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建立仲裁裁决撤销公共政策司法审查外国仲裁裁决涉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当事人申请人
摘要:实践中,当事人在申请人撤销、不予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中会穷尽一切理由提出抗辩,公共政策条款便是当事人所援引的主要理由。就我国而言,仲裁裁决可以分为国内裁决、涉外裁决以及外国裁决。虽然上述仲裁裁决撤销与不予执行的相关规定中均有公共政策条款,但却鲜有援引公共政策成功的案例。本文案例主要涉及涉外仲裁裁决和外国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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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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