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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合同性质及其争议解决机制的选择

作者:周劲松争议解决机制合同性质公法私法化ppp私法公法化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经济生活合作关系

摘要:规律一、从公私法融合趋势认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关系 (一)公私法从分立到融合反映出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 伴随着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公法与私法之间从分立开始相互渗透,呈现“私法公法化”和“公法私法化”的趋势。所谓私法公法化,是指公法对原本是私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实施干预,使之在—定程度上成为公法关系;所谓公法私法化,是指国家采取了公法手段之外的私法手段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导致一些传统的公法关系向私法关系发展。如行政机关作为政府采购主体,与普通市场主体一样从事私法上的购买活动,也可能成为私法上的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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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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