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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对生效时已完成的诉讼行为不溯及既往

作者:聂昭伟; 张嘉艺诉讼行为生效刑事诉讼法定案证据鉴定人鉴定意见评价标准客观真实

摘要:【裁判要旨】程序法从新原则针对的是新法生效后尚未实施完毕的诉讼行为,对于已经完结的诉讼行为并无溯及力。本案尸检鉴定意见存在鉴定人不具鉴定资质及违反回避规定的问题,尽管依照2012年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不能作为定案根据,但由于该鉴定系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实施期间完成,故应以该法为评价标准,在客观真实性能够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定案证据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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