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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精官简政”与法官“归位尽责”

作者:倪寿明法官尽责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司法行政化权力运行机制审判体制职务序列

摘要:法院“精官简政”与法官“归位尽责”是司法体制改革中推行员额制的重要内容。通过法官职务序列单独管理,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判案不再遵循行政权力架构层层审批,承办法官对判决合法性终身负责。此项改革措施的切实推行,必将有效改变我国审判体制现状,有效解决实践中的司法行政化问题,对于保障司法公正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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