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饶群司法拍卖保护问题人的权利网络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技术全面发展法律概念拍卖公司
摘要:互联网技术的全面发展掀起了我国司法拍卖改革的巨浪,产生了网络司法拍卖(以下简称司法网拍)这一新的法律概念。司法网拍取代传统司法拍卖后,以淘宝网为代表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替代了专业拍卖公司,司法网拍中法院、竞买人、辅助机构等参与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也随之发生了变化,法律义务及法律责任呈现出不明确状态,导致司法网拍的成功竟买人(以下简称买受人)权益受损后诉求无门,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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