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对严重拒执单位工作人员应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作者:胡前程执行判决工作人员单位定罪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虚假报告主管人员情节严重

摘要:【裁判要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存在虚假报告财产、转移财产等行为的,属于法律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应予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民司法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