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边锋; 袁俊峰; 李楠性质认定烧荒火灾不作为犯罪架构刑罚案件事实行为人
摘要:【裁判要旨】烧荒是农村普遍存在的一种陋习,在审判实践中准确认定烧荒行为引发火灾的性质,需要根据案件事实、法律规定、法理分析及社会评价综合判断。在判断行为人主观心态时,不能单纯地以未救火或未报警就认定行为人由过失转化为间接故意,构成不作为犯罪,要结合案件的证据情况,判断不作为是否能成为造成损害结果的主要原因,从而认定案件的性质是放火罪还是失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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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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