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振屏国家赔偿责任监狱管理机关监管职责违法行为致人损害生命健康权不作为行为行使职权
摘要:监狱管理机关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因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受害人生命健康权损害的,依法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司法实践中,监狱管理机关因违法作为行为致人损害,引起的国家赔偿责任,责任判定和范围问题比较容易确定,但对于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不作为行为能否纳入违法行为范围,以及如何界定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行为,则容易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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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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