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牛延佳工伤事故他人责任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保险费用用人单位人民法院身份证件
摘要:【裁判要旨】职工入职时使用他人身份证件,导致用人单位为他人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该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人民法院认定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职工应当依法以真实身份申请工伤认定,仍然冒用他人身份申请工伤,又以自己身份申请社会医疗保险部门给付相关保险费用,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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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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