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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空白支票骗取财物构成票据诈骗罪

作者:陈姣莹; 尹逸斐票据诈骗罪空白支票他人财物行为人空头支票数额较大被害人补记

摘要:空白支票经行为人授权被害人补记,可视为签发行为已经完成。如支票账户中无对应资金,则行为人提供该支票的行为与签发空头支票无异,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应以票据诈骗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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