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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证漏盖公章属程序瑕疵

作者:向蕻; 刘静秋机动车登记程序瑕疵公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管理机关合格证明疏忽大意

摘要:机动车管理机关依法对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材料进行审核;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不是申请注册登记的必备条件;因机动车管理机关疏忽大意造成注册登记材料中未加盖公章,可以予以纠正,属于瑕疵,不足以导致机动车登记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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