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向亮抵押登记合同效力采矿权备案行政审批行为行政确认行为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公共利益
摘要:【裁判要旨】采矿权抵押登记的具体方式是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抵押备案。矿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申请办理抵押备案的行为属于行政确认行为而非行政审批行为。采矿权抵押合同不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审批或登记才生效的合同,履行未经备案的采矿权抵押合同亦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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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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