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茂刚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不动产登记房屋按揭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银行贷款
摘要: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如何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对此作了原则性规定,即确定了在协议不成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的分割原则,但并没有明确补偿款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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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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