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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他保险合同解除权行使中的第三人保护

作者:代琴; 包永海合同解除权第三人保护利他合同被保险人利益第三人主体权利第十五条保险合同

摘要:由于我国民事法律中尚未明确利他合同的具体内容,在实践中对利他合同相关利益主体权利的保护方面存在诸多漏洞。保险法第十五条中投保人任意解除权的行使可能损害利益第三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期待利益。保险法学界对该条存在肯定和否定两种态度。肯定说认为,投保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相对性理论,投保人的任意解除权应不受任何限制。而否定说认为,保险合同是利他合同,与其他一般民事合同有一定的区别,投保人的任意解除行为可能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其权利应受到一定的限制。本文对国内外利他保险合同理论进行梳理,通过实际的案例分析投保人任意解除权,并对保险法第十五条提出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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