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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虚假身份登记结婚后下落不明的行政诉讼救济

作者:吴美来; 詹亮下落不明行政诉讼诉讼救济结婚婚姻登记机关身份证明核查程序登记行为

摘要:【裁判要旨】一方当事人以虚假身份证明登记结婚后下落不明,经法定核查程序无法确认真实身份的,另一方当事人诉诸行政诉讼,婚姻登记机关未尽到充分审查核实职责的,应当承担登记行为被撤销的败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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