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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中的商标权保护

作者:祝建军商标权保护电子商务跨境商标平行进口销售行为进口商品侵权赔偿责任平行进口行为

摘要:跨境电子商务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新的着力点。在跨境电商的海外代购和海外电商直邮模式中,我国自然人购买国外商品是为了消费,该行为不可能构成商标侵权。跨境电子商务中的境外采购、境内销售行为,如果侵犯了本国商标权人的商标权,该行为通常应被定性为商标销售侵权,该商标销售侵权人可以通过主张合法来源抗辩而被免除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与传统跨境贸易相比,跨境电子商务更易引发商标平行进口问题。商标平行进口合法与否,取决于国家的法律政策和贸易政策,一方面应允许商标平行进口,以促进商品的自由流通,给消费者以更多选择的机会;另一方面,还必须设定商标平行进口的限制条件,当平行进口的商品与进口国的商品存在实质性质量差异,或者进口商品在投放市场后发生改变或者损坏,为避免导致消费者混淆或损害商标的声誉,商标权人有权阻止该商标平行进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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