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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商标的审查与认定

作者:马军标的注册商标审查商标知名度正当理由识别功能商标使用负面报道

摘要:【裁判要旨】对于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局可以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的使用对注册商标来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商标的主要价值在于使用,商标知名度的积累亦在于商标的使用。商标的使用必须是商标法意义上的具有商标识别功能的使用,单纯的负面报道不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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