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昕港口费用交易习惯合同法港口作业
摘要:对交易习惯的认定,应结合全案当事人所举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审填进行。在港口作业纠纷中,认定船舶人直接负有支付港口费用义务,应依据合同法的间接规定而非交易习惯。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人与被人间关系的,如其已先向人起诉,不妨碍起诉后根据合同法第403条之规定依人的披露行使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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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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