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静惩罚性赔偿具体适用标注瑕疵个体消费者产品标准商品标签
摘要:不能将未在商品标签上标注执行标准号的行为直接认定为欺诈。如果商品标签上没有标注执行标准号,应当由销售者举证证明销售的产品符合一定的产品标准。“知假买假”的个体消费者属于消费者,但对于有证据证明已明知非食品药品等产品存在瑕疵或缺陷等情形下仍然购买的,不能认定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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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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