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聂昭伟价值分析事实认定审查判断被告人供述刑事司法实践证人证言证据客观性
摘要:[裁判要旨]供证关系是指被告人供述与其他证据(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之间形成的时间及逻辑上的先后顺序,包括先供后证与先证后供两种情形。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供证关系在审查判断证据及事实认定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其中,在先证后供模式中,如果其他直接客观性证据单薄,认定被告人有罪时要慎重。但在先供后证模式中,如果根据被告人供述或指认提取到了隐蔽性很强的证据,且其供述与在案其他证据能够互相印证,则可以认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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