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庆辉商标注册程序法律适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行为不正当手段注册申请人商标申请
摘要:[裁判要旨]商标执法(司法)机关在商标注册程序(商标申请审查、核准及异议程序)中,发现商标注册申请人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商标的,若无其他法律规则可供适用,可以参照2001年修正的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2013年修正的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不予核准注册。[案情]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湖北稻花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稻花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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