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陶郑忠; 杨立转; 孙猛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身份关系租赁房屋出租人合法权益人的权利市场价格法律规定
摘要:【裁判要旨】优先购买权具有法定性,在赋予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同时,也应保障出租人的合法权益,而并非牺牲出租人的权利来满足承租人的要求。出租人基于特殊身份关系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卖租赁房屋,而离开该特殊身份关系,出租人则不愿出售房屋的,此时的承租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等条件的要求,承租人一般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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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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